財政部等單位近日聯合發佈《關於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自2020年起,所有新增可再生能源發電計畫均採取「以收定支」的方式確定。同時,自2020年起,新增離岸風電和光熱計畫不再納入中央財政補貼範圍,由地方按照實際情況予以支持,按規定完成核准(備案)並於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機組完成併網的存量離岸風力發電和太陽能光熱發電計畫,按相應價格政策納入中央財政補貼範圍。財政部相關負責人3日透露,根據基金徵收情況和用電量增加等因素,預計2020年新增補貼資金額度為50億元,可用於支持新增風力發電、太陽能發電、生物質發電計畫。
資料來源:北京新浪網
時間:2020/02/25